区税务局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反避税调查,办理出口退税事项。
(八)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区域内税务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PAGE_BREAK#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全局性会议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承担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救济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管理;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财务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等内部财务监督检查;负责本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及上级审计和检查,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和进出口税收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管理;参与拟定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组织实施年度退税计划;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等跨境税收管理,以及外籍个人所得税和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指导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参与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相关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质量管理,管理监督缴退库情况和减免税核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统核算、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税收会计监督;承担整理提供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核算资料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办理12366热线和12366平台转交的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纳税人意见建议,将相关处理意见回复市税务局;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区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管理等工作。
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含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接上级部门下发的风险任务的应对等;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风险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相关业务需求;负责风险应对质量评价、复核复审。
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配置、处置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组织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日常干部监督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出国政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培训计划;协助实施市局年度培训计划(含领导干部培训);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老干部的待遇落实、年度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承担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本单位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等工作。
下属单位: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土主税务分局、海棠税务分局、通江税务分局、绿心税务分局、大佛税务分局、苏稽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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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林,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余大为,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负责区税务局纪检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谢刚,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区税务局法制和税政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研科,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区税务局人事和社保非税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罗丽娟,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区税务局收核、财务和风险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6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谭得连,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区税务局办公室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90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威,现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区税务局征管、党建和纳服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94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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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009号
邮政编码:614000
公开电话:0833-245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