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市中区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开展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
(四)对进入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五)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六)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评价体系的衔接机制,参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激励、惩戒等制度并实施。
(七)负责对进入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督,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PAGE_BREAK#
(一)综合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承办文、电、会及中心制度的草拟及组织实施;
第二条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办理本单位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教育、绩效考核、晋职晋升、薪资福利、各类保险等事项的具体事宜。
第三条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负责中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车辆管理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条负责印鉴管理;
第六条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第七条参与交易制度研究设计工作;
第八条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交易受理股工作职责
第一条受理区级各部门、街道、乡镇的委托采购项目,项目受理后,及时统计受理项目信息,填写《采购项目处理签》,报中心领导审批。
第二条协助交易组织股对采购项目的开标前准备、开标、标书移送等工作。
第三条负责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四条负责采购统计。
第五条负责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第六条交易受理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区交易中心现场监督股人员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如实记录。
(三)交易组织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与采购人商定采购需求、技术规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商务条件等内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谁编制谁负责原则,负责协调处理在采购过程中的询问、质疑等一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交易组织股工作人员应与交易受理股、现场监督人员密切配合,为交易各方提供规范服务。
第三条负责安排采购项目评标室。
第四条交易组织活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协助交易监督股人员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处理,并如实记录。
第五条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让评标委员会成员将随身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后,让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
第六条评标(审)过程管理与服务
(一)评标(审)前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组织评标(审)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承担组长。
(三)维护评标(审)秩序,评标(审)过程中由评标(审)专家提出的质疑、澄清以及回复等书面资料均须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签字同意后,通过评标(审)现场工作人员传递。
(三)评标(审)专家因特殊原因需对外联系的,须经现场监督人员批准,在现场监督下进行,工作人员做好通话记录。
(四)工作人员应对评标(审)专家的呼叫及时应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督人员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
(五)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当场核对评标结果,如发现评标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应让评标委员会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第七条评审后续管理
(一)评审结束后,区交易中心支付专家评标劳务费并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取走评标室内所放自己的所有资料。
(二)工作人员认真填写《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项目评标(审)委员会成员职业情况评价反馈表》,并做好现场记录。
(四)技术信息股工作职责
第一条承担交易技术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对开标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集、整理、发布项目进场交易信息;
第三条负责交易过程中声像资料的采集、编辑和整理工作;保管场内交易电子档案;
第四条负责中心信息安全工作;
第五条负责评标专家抽取及补充抽取。
第六条在四川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第七条负责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
第八条负责网上直购、商场直购、网上竞价的管理
负责供应商入库网上直购、商场直购、网上竞价的征集,对入库供应商进行年检。
调整和确定标准化售后服务条款及合同范本。
对网上成交商品价格的监控。
(四)对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复核。
(五)对改进和完善网上竞价系统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对可纠正的违规行为行进约谈。
(七)向区财政部门报告需要处理、处罚的违约违规行为,并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第九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现场监督股工作职责
第一条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人员进场监督与执法,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第二条监督交易中心各业务部门执行流程管理制度。
(一)交易受理流程的监督重点:是否符合规定的受理范围、资格、条件;是否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交易组织评审流程的监督重点:投标截止时间后,交易组织评审股是否存在继续接收投标文件的行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开标时,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人员是否在场;开标结束后,是否及时将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和评标所需的相关资料送到交易评审区,移送过程中现场监督人员是否在场。标书送入评标室时,是否有违禁资料带入。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质询或向评标室传递资料是否经现场监督人员同意;评标结束前,相关人员是否擅自进入评标室。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地发布交易信息;发布的交易信息内容是否合规;
第三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纪律的行为。发现任何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记录、制止和纠正,并将电子监控录像刻盘备查。
第四条记录交易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交易现场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并将电子监控录像刻盘备查。
第五条维护交易场所秩序,及时处理交易现场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适时巡查交易受理区、交易组织评审区、候标区,发现影响正常交易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程序上报,并及时组织和协助相关人员处理。
第六条接受有关异议、质疑、举报和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第七条加强电子监控的管理。通过电子监控交易全程,记录各方主体的现场行为,及时做好监控录像的刻录并妥善保管。若有关部门需要调阅监控录像,应当按规定程序报区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工作人员做好借阅记录,严禁擅自外借监控录像。
第八条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监督人员缺位时,区交易中心交易监督股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并提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交易现场的相关工作。
#PAGE_BREAK#
黄永红,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黄永红,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罗永秋,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基本信息:罗永秋,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PAGE_BREAK#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22号
邮政编码:614000
公开电话:0833-240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