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市中区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通江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市中区被评为“为运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区县”,为市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乐山市市中区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责任分工方案》,细化落实责任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在纸上、落在实处、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区政府常务会议、各单位会前学法进行专题学习73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和区委党校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开展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三)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建立“习习春风”宣讲团人才库,构建“1+16+N”分团体系〔即1个骨干宣讲分团+16个镇(街道)宣讲分团+N个系统宣讲分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嘉州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
(四)从严规范“三重一大”程序。制定《乐山市市中区区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按照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等各项程序执行。
(五)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凡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项目建设均征求法律顾问团意见,2022年审查议题148个,审查各类文件50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900余条。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2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切实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省级试点,立足通江街道、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3个试点单位,选任8名“阳光监督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打造具有市中区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顺利通过省级试点验收。
(八)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水务等领域执法力度,不断规范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2022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00余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活动50余次,排查清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2个。
(九)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审核办理执法资格证和更新换证120余人次,随机抽取23个主要执法部门514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十)严格规范市场竞争。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15件。
(十一)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编制率、执法人员注册认证率、监管行为覆盖率均达100%,开展价格、商标代理机构、专利检查事项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行年度年报公示,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供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
(十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2022年市中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0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6条,文件类信息51条,动态类信息8875条,财政信息855条,其他信息254条。
五、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十三)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能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22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677件,成功化解2676件,调解成功率99.96%。
(十四)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持续选派17名律师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实现124个村、55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围绕中心工作、矛盾纠纷、民生热点,举办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法治讲座56场,发放普法资料4万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7件,引导其他法律服务82件。
(十五)稳步推进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争议化解、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行政救济途径更加畅通。
六、压实法治政府主体责任
(十六)积极开展工作谋划。制定《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乐山市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按要求在3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十七)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亲自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5次。
(十八)切实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和实地验收准备工作,总结推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经验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但仍然存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沟通协调不畅、个别单位不够重视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不断加强对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与锻炼,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创新、不断推动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