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市中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优化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区政府被列入全省信访法治化试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省“温暖人社”三年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被授予省级“春雷行动2023”优秀集体称号,区水务局被评为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通江司法所被授予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海棠街道府街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市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托“习习春风”宣讲团人才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积极打造“习法墙”、荔枝弯村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10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嘉州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增设执法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次,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推广依法行政“法治账图”,将业务与法制深度融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24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完成本系统、本领域“法治账图”制定。制定《乐山市市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为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接受省市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建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办事大厅(分中心)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乐山市市中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和〈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乐山市市中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梳理自查“一目录”“五清单”编制落实情况,杜绝“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清理出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经济主体规范性文件5份,经审查继续保留。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律动乡村”律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次,参与纠纷调解11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667人(次),区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187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开展合同审查55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92件。
(三)提升监管效能,依法依规行政决策。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重点对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深入研判和论证,2023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提出修改意见8条,意见采纳率100%。组织开展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其中废止11件,继续有效5件,失效16件。制定《乐山市市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3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乐山市市中区(含高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报告》《乐山市市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34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31条。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导内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2023年围绕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
(四)构建科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乐山市市中区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将市级部门负责的4项行政处罚事项明确到对应区级部门,并赋予镇(街道)相应行政权力,对非涉农街道20项行政权力,镇(涉农街道)93项行政权力分类赋权。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春雷行动2023”“利剑斩污”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着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2023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8000余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活动50余次。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乐山市市中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运用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审核办理执法资格证和更新换证144人次,组织全区782人参加在线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五)完善应对机制,前端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充实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各级各类应急抢险队伍911支9913人,坚持以演促训、以练代战,重点开展区级森林防灭火联合实战演练1次,指导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演练15次,有效提升全区应急联动能力和防火战术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全区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26件,调解成功1921件,调解成功率99.74%。完善“少家邻”融解纷模式,挂牌成立市中区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及物业管理等案件1409件。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指导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规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
(六)加大监督力度,规范透明行政权力。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参加业务培训1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向行政执法部门发送《行政复议自查提示函》10份,行政复议阶段推动行政自纠1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3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充分发挥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在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2023年收到司法建议33份,行政检察建议18件,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4件,均积极回复办理。积极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81个,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均完成销号。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依法行政能力有所增强,但仍然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镇(街道)承接和行使行政权力不畅等问题。
2024年,市中区将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关键少数”,持续优化政府职能,做到常态工作稳步推进,专项工作重拳出击。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市中区的短板和弱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保证重要任务长效推进、重大问题高效解决、重点环节有效把关,有效解决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焦点问题,不断提升市中区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深化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为市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