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区境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购置、日常管理以及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参与制定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牵头制定全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和工作实施方案;承担全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科普宣传职责。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PAGE_BREAK#(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和干部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调查评估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建立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评估论证机制,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灾情核查。调查评估工作。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救援救灾股。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金区应对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区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的综合。研判,承担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分转和报送。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管理维护应急管理信息系統。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开展抢险赦援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統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上级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应急救援装备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和社会动员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贯彻落实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PAGE_BREAK#李丹,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6年1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毛富银,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8年6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陈浩,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安全生产总监。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救援救灾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9年12月生,在职大专,中共党员。
毛文辉,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内部意识形态工作及事务管理、机关党建、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年2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沈小龙,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工作。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116号
邮政编码:614000
公开电话:0833-215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