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管理区境内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二)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拟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PAGE_BREAK#(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政务运转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新闻、档案、保密、网络、信访、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预算股
研究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税改革、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编制区级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审查、汇总和批复下达部门年度预算;负责区级预算指标的管理和政策制订;承担全区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承担区财政与市财政结算;负责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总预算指标和省、市专款的管理;负责税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研究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负责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区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拟定非税收入管理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四)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订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五)社保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财政资金;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指导编制并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的财务制度;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七)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现行职责,与财政部“三定”方案一致)。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商务、招商促进、交通、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导发展规划、政策等;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配合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九)会计法规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十)监督评价股。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提出加强财税管理和完善财会制度的建议。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案件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
(十一)基本支出股
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出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建议;负责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草案的编制与初审、预算调整;执行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做好基本支出审核、汇总和拨付;办理基本支出决算;管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及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管理。
#PAGE_BREAK#张中,男,汉族,1976年2月生,在职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何晓志,男,汉族,1984年10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宣传、保密、安全、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经济合作、交通、住建、国资、市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监管、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建设股、金融股、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鲁晨曦,女,汉族,1991年4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国库管理、财政资金调度、资金账户、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会计核算、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分管国库股、社保股、监督评价股、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中心、区票据管理中心。任继芳,女,汉族,198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群团等工作,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协、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等工作,联系派驻纪检组,分管机关党委、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会计法规股。
周帆,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负责预算编制、预算调整、争取资金、债务管理、财政改革、基本支出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负责承担各镇(街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分管预算股、农业农村股、基本支出股、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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