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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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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配置全区卫生健康资源。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的日常监管。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负责全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重大疾病防控指挥的相关工作。指导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区医学会等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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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全区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落实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提出贯彻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二)财务股(项目办)。指导并监管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协调管理卫生计生项目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药品耗材采购计划等采购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健康经济、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区级卫生计生事业费预算、决算工作。指导、监管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资、社保等相关工作。负责系统人员工资、社保等各类资金申请、拨付。

(三)信息与综合监管股。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标准。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诉讼、调解、听证等组织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系统“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系统维稳、综治工作,负责医疗纠纷处置工作。

(四)医政医管股(中医股)。贯彻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协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对节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织协调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加强临床用血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执业医生资格准入考试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指导、协助医疗纠纷的调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征兵等体检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水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行业继续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相关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管理全区科研项目,负责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健康扶贫相关工作,承担献血者募集、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计划管理等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和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检查工作。负责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负责预防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爱国卫生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组织、参与各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的考核验收,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全民控烟工作;参与创建健康(卫生)城市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街道、社区和学校开展居民和中、小学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工作。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相关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及计生统计相关工作,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人事股(党务办公室、审计监督股)。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管理、事业人员考核、工资晋升等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做好基层单位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日常党务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群团、关工委、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对口支援和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卫生计生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审计工作。

(八)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稽查;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等。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综合办公楼3楼。办公(举报)电话:0833-243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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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张思敏: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4月任现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淼:负责系统财务、项目建设、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医养结合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年1月任现职。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袁野: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医疗纠纷处置、法制和执法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4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11月任现职。


葛骞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葛骞:负责医政医管、乡村振兴、药品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10月任现职。


副局长  贾涛:负责创文、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9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3月参加工作,2024年10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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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15号,0833-2138754,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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