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局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依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二)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重大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稳定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区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区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区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
(十)拟订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PAGE_BREAK#区国资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调研、会议、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和依法治区、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网络舆情、应急值守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回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编制、工资、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企业管理股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资本收益;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区属国有企业的改制、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工作;审核区属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方案;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案;审核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工作。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工作方案,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制定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提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制定区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监管股(机关事务管理股)负责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和产权界定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合理调配;负责区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的权属登记与管理;负责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购置审批;编制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年度计划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区本级公务用车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信息化、标识化管理工作,制定特殊情况下应急公务交通保障预案,负责区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用车保障;负责全区公务用车配置、调配、使用、处置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与监测、能源审计、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PAGE_BREAK#
区国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基本信息:张健康,男,汉族,1971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泞江,乐山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能职责、企业干部人事、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依法治企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防邪以及便民服务等工作。
基本信息:李泞江,男,汉族,1988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姬宇虹,乐山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干部人事、机关财务、纪检审计监察、档案管理、创文创卫、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区、保密、网管、工会、团建、妇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公车管理、节能降耗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防邪以及便民服务等工作。
基本信息:姬宇虹,女,汉族,1994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谭刚,乐山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驻区国资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区国资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基本信息:谭刚,男,汉族,1985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班子成员实行AB岗角色管理,李泞江同志与姬宇虹同志互为AB角。#PAGE_BREAK#
乐山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10楼;
办公室电话:2555765;
企业管理股电话:2555118;
国有资产监管股(机关事务管理股):2555006;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55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