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外的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镇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推进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贯彻廉租住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办法,监督执行房地产业政策、房屋面积及协助市住建局进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承担监督管理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外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指导集镇道路、燃气和污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
(六)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负责墙体材料的革新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七)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战时接受、鸣放空袭警报,负责协助组织群众疏散、隐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恢复日常生产、生活秩序。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外城镇管理的行政处罚工作。
(九)拟订住房和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势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建设的村镇建设协会组织。负责住房和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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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保密、信访工作; 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的干部考察、考核、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综合协调办理市长热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掌握、综合分析建设业务工作情况;负责局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后勤管理、车辆管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劳动工资、资产管理、统计、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机关党委: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局驻村帮扶工作;负责系统政风建设、纪检监察及内审工作。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区住房保障和中心城区规划区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贯彻住房与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配合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外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及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产籍登记、颁证工作。
(三)工程建设管理股(乐山市市中区人民防空办)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局授权的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发证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建设项目规费的统一收取、压证上岗、项目管理、资质审查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建筑业行业政策,监督执行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参与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建筑活动监督执法;参与区属及以上国有投资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全区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防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安全;督促检查全区人防设施是否符合人民防空要求;指导开展全民防空知识教育。
(四)村镇建设股
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集镇道路、污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和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指导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建设的村镇建设协会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专项扶贫和对口援彝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股
负责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市中区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城市防水排涝,协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质量安全和消防股(燃气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检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拟定本区域实施办法;负责职权范围内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局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备案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七)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实施办法和规定。负责编制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规划。负责考核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员,试验室检测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具体呈办监督员和检测员的资格的申报工作。了解掌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组织交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推动全区施工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培训质安员,监督员和检测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其事故的处理。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的创优评优工作。按上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八)区房地产管理所
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全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和管理措施、办法;协助规范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镇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白蚂蚁防治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方面企业和机构的资质初审、上报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产权确认登记发证;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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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李唐诗,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简历:张弓,男,汉族,1985年10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村镇建设、生态环境、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厕所革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小城镇建设、人居环境治理、风貌整治、民兵预备役、经济指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节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商环境等工作。
简历:冯旭娇,女,汉族,1985年5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帮扶干部管理、依法治区、宣传、双创、档案管理、意识形态、工、青、妇、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简历:方贵旭,男,汉族,1984年5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工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用事业)、房屋产权档案、固定投资、挂图作战等工作。
简历:谯瑛,女,1989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同盟盟员,现任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分工:负责建筑业、建筑市场、城镇建设档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危房鉴定、人民防空、房屋装饰装修业、住房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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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238号
邮政编码:614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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