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 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 联系方式
(一)起草法定权限内民政工作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殡葬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
(十一)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PAGE_BREAK#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对外交流合作、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起草法定权限内民政工作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宣传教育,组织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民政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指导并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救助福利股。推动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的落实,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勘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具有行政区划信息的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区划图。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协同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对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
(四)养老服务股。拟订并协调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负责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PAGE_BREAK#
彭明芳,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胡楠,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党建、党风廉政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1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余剑,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居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养老机构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党建、党风廉政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6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胡玲,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工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督办、安全督察、内部审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政务协调、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7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PAGE_BREAK#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县街116号
邮政编码:614000
公开电话:0833213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