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防疫电价政策情况
信息来源:市中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2-1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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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降价红利全部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我们在乐山市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微信群内进行了政策宣讲解读,并对各物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2020年9月,市中区发改局会同市中区供电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对中心城区的转供电物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政策宣传,纠正了一些转供电商场的转供电的不合理电价转供收费行为,促使物业加快用电户一户一表改造。配合市场监管局,检查转供电单位50余家,有25家完成自查自纠,其中15家开展清理退费,共退费161万元。立案查处转供电主体违规收费案件1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根据文件规定,除高高耗能企业以外的一般工商业用电户,结算电价按95%结算,截止10月底,市中区享受基本电费优惠政策的用户共计51户,优惠金额71万元;享受5%电费优惠补贴用户33000余户,总优惠金额2500万元。为帮助商务流通企业和生产防疫物质的企业克服疫情造成的困难,为实现“六稳”“六保”目标,按省市发改委要求,牵头对经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联合审定商务流通企业和生产防疫物质的企业进行了电费补贴(经费由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供电部门测算的金额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主管部门再将补贴经费补贴到企业和终端用户),到11月底,共补贴企业电费5682567.74元,这项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年底。对市中区29家文旅企业实施2-4月电费补助共计381523.2元、大佛景区8家文旅企业实施电费补助共计41582.75元,目前已补助到位46154.02元(此项工作由文体局牵头实施)。通过以上措施,大大降低了终端用电商户(租户)的电费负担,增强了用电商户(租户)的政策获得感,改善了市中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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