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降费情况
信息来源:市中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2-1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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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我区非居用气价已经放开,实行市场定价,发改局无权定价管理。发改局督促我局我区管理的2家供气企业根据上渡门站价格(批发价)及时顺调下游企业用气价格,从2020年3月份开始,一般工商业电户用气价格从3.39元/立方米下调到3.06元/立方米,用气大户还可与供气企业协商更低的用气价格,与用气企业共渡难关,有效降低了用气企业负担。
牵头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连续九个月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缓解疫情期间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区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困难学生等五类补贴对象1500多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9月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58.8074万元。从10月开始,物价指数涨幅未达到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要求,不再发放。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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