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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信息来源:市中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0-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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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一、失业金申领。

1、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a、劳动合同终止的;b、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c、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哪些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2)、按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3)、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哪种情况下会被停止待遇享受?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失业保险待遇怎么申办?

   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批。单位为失业人员备案后,失业人员本人持个人身份证、本人工商银行卡原件在60日之内到户口(或参保单位)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失业金申领(企业在市中区参保,但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在乐山市内其他区县的,也可以在所在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领失业金),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1、申领条件是什么 ?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3)自2017年1月1日(以证书核发之日为准)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须在取得证书后一年内申报。

2、申领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发放标准是什么?

  (1)、初级(五级)证书:1000元;(2)、中级(四级)证书:1500元;(3)、高级(三级)证书:2000元,(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三、市中区援企稳岗补贴申报。

1、参保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什么条件?

  (1)当年依法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申报时无欠费;(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年乐山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2、稳岗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补贴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当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不含补缴的以前年度历史欠费。

3、市中区企业申报稳岗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1)、《乐山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 ;(2)、企业申报稳岗补贴书面申请;(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年度职工增减花名册及与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6)、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7)、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申报补贴资金拟用项目及比例;(8)、市中区社保局开具申报单位年初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及失业保险缴费金额(不含利息、滞纳金及非当年补缴费用)并加盖区社保局公章。(9)、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内将申请稳岗补贴金额和举报监督电话(0833-2124508)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4、稳岗补贴资金怎么使用?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原则上要纳入我区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并积极配合我市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要及时将稳岗补贴资金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转产转岗培训、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定岗位事项支出。稳岗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企业稳岗补贴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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