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郑清平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街长制’建设”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职能职责
在去年试行的“街(路)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在乐山市中心城区推行市级部门(单位)负责街道、市中区县级领导包片的街(片)长包保责任制。“包”即为市级部门(单位)对所负责街道、市中区县级领导对所负责片区“双创”工作包干负责,“保”则为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领导(街长)确保所承担的“双创”工作各项指标通过测评验收。同时要求挂联县级领导和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挂联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开展“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考核实效,实行责任部门与社区同责考核。
二、细化目标任务
结合“双创”测评体系要求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从开展宣传引导、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市容市貌、整治小区院落、规范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工地、整治校园环境等方面对各街(片)长及包保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要求各街(片)长严格按照包保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对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重点整治的各个环节,制定时间表、进度表强力推进,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不遗漏任何细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双创”工作,真“包”实干,切实解决问题,突出实绩实效,确保包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街(片)长、责任部门(单位)包保履职情况尤其是每年测评结果将列入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和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在年终对街(片)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时,将充分征求所在社区意见。同时,市委目标绩效办和市创文办、创卫办每季度将对各街(片)长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目前,我区已向市创卫办报送街长履职较差的单位10个,并由市纪委(监委)进行约谈。
四、确保工作实效
增加我区县级领导作为市级街长的联系人,让市、区、街道三级联系不断层。要求各街(片)长责任部门(单位)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街道、社区研究解决所包街道或片区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创建成效。
谢谢你们对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