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2号建议续办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市中区
发布时间:2022-09-0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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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代表:
您2021年提出的“关于从马儿山到全福街道办事处约3公里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我区去年已办理,现将今年续办情况函告如下。
原乐井路的路灯安装至佛光湖路口,道路改造完成后未对路灯重新进行安装,导致维洪寺立交桥至佛光湖路口的路灯缺失,经核实,该路段属于主城区市政道路。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乐府通〔2014〕1号)关于“主城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土地利用、城市管理活动,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管理”的规定,该段道路及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均应由市级部门直接实施。
2021年收到您的建议后,市中区政府主动对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部门,会同其进行了实地勘查,该路段全长约3公里,具备路灯安装条件,需路灯约150柱,并需增设2台路灯专用变压器及路灯智能配电箱。今年以来,经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正在按计划开展路灯加装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争取筹措路灯安装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可组织实施。
下一步,市中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在具体工程项目实施时,做好群众宣传、土地占用、绕行线路等一系列配合工作,确保顺利推进,并及时向您通报进展情况。
谢谢您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朱华国;联系电话:1389067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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