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第3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 发文日期: 2023-01-18 15:30 字体: []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第3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峨府土〔202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2022年第3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市桂花桥镇红山村1、2组,庙稿村8、9组,新联村5组,棬鱼村3组;双福镇青春村9、10组,共计2个镇5个村8个组,拟占用集体土地0.7141公顷,其中农用地0.7141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570公顷,园地0.0977公顷、林地0.486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28公顷),作为峨眉山市2022年第3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村公共设施用地)。

三、你市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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