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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信息来源:市中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06-3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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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

乐山市市中区统计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3〕9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乐府发〔2013〕5号)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乐中府发〔2013〕16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3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方案规定标准。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乐山市市中区统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945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37个,增长31.2%;产业活动单位5042个,增加910个,增长22.0%;有证照个体经营户18705个,增加3756个,增长25.1%(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945

100.0

企业法人

2595

65.8

机关、事业法人

640

16.2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710

18.0

二、产业活动单位

5042

100.0

第二产业

679

13.5

第三产业

4363

86.5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8705

100.0

第二产业

318

1.7

第三产业

18387

98.3

 

 

图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30个,占2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1个,占20.1%;制造业428个,占10.8%。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623个,占40.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447个,占39.8 %;住宿和餐饮业1574个,占8.4 %(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个)

合  计

3945

18705

采矿业

6

5

制造业

428

28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

-

建筑业

184

37

批发和零售业

830

76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

7447

住宿和餐饮业

60

157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4

56

金融业

57

-

房地产业

200

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7

15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0

1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1

1081

教育

251

2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5

1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7

17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91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8个。

图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个

/website-webapp/ewebeditor/uploadfile/图片1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595个,比2008年末增加892个,增长52.4%。其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 %,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8%,私营企业占39.4 %(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595

内资企业

2571

   国有企业

48

   集体企业

16

   股份合作企业

19

   联营企业

2

   有限责任公司

1181

   股份有限公司

126

   私营企业

1022

   其他企业

15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19

图1-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3461人,比2008年末增加23925人,增长18.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9054 人,比2008年末增加16868人,增长40.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32901人,占21.4 %,制造业28169人,占18.4 %;批发和零售业15212人,占9.9%。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3427人,占39.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837人,占23.4%;住宿和餐饮业11089人,占18.8 %(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人)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3461

59054

采矿业

317

88

制造业

28169

231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945

-

建筑业

32901

290

批发和零售业

15212

234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70

13837

住宿和餐饮业

3027

1108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56

144

金融业

1288

-

房地产业

7828

7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87

5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371

46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61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08

4952

教育

13285

197

卫生和社会工作

6291

58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58

10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835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52人。

 

图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单位: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565.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14.8 %,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85.2 %。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34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0.5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3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6.7 %;零售业401个,占15.5%;批发业368个,占14.2%。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5143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5.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477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0 %;建筑业10776人,占9.5%;其他未列明行业4533人,占4.0%。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7.77 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0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3.93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工业153.44亿元,占6.0%;房地产开发经营151.05亿元,占5.9%(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2349

51436

667.77

工业

434

14776

153.44

建筑业

159

10776

22.78

交通运输业

69

1623

24.50

仓储业

5

240

3.95

邮政业

8

208

0.02

信息传输业

4

34

0.0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

382

1.11

批发业

368

3233

31.38

零售业

401

3558

16.07

住宿业

21

722

5.12

餐饮业

38

2076

3.85

房地产开发经营

66

1702

151.05

物业管理

54

2121

2.4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8

3869

193.93

其他未列明行业

345

4533

56.50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1583人,资产总计1.58亿元。

 

图1-5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2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0%。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4%;新能源产业8个,占0.3%。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7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7%。其中,节能环保产业990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9%;新能源产业568人,占0.5%。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5.8%,比2008年末提高了9.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6.2 %,下降了4.8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8.0 %,下降了4.4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3.9%,提高0.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0.3%,下降1.5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5.8%,提高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6.1 %,比2008年末下降了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9%,提高了2.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2.5 %,比2008年末下降了4.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7.5%,提高了4.9个百分点。

全区法人单位数居前5位的依次是:柏杨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通江街

道办事处、泊水街街道办事处、苏稽镇,占全区的56.8 %;从业人员居前5位的依次是:  柏杨街道办事处、泊水街街道、张公桥街道、上河街街道、通江街道办事处,占全区的64.2%。(详见表1-6)。

表1-6  市中区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分布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总计

3945

100.0

153461

100.0

张公桥街道

394

10.0

14493

9.4

泊水街街道

237

6.0

17389

11.3

上河街街道

205

5.2

13107

8.5

大佛街道

55

1.4

2783

1.8

肖坝街道办事处

156

4.0

9558

6.2

通江街道办事处

266

6.7

12272

8.0

柏杨街道办事处

1138

28.8

41189

26.8

牟子镇

118

3.0

2937

1.9

土主镇

89

2.3

4720

3.1

白马镇

53

1.3

390

0.3

茅桥镇

39

1.0

696

0.5

青平镇

25

0.6

241

0.2

苏稽镇

207

5.2

4786

3.1

水口镇

80

2.0

2576

1.7

安谷镇

66

1.7

1338

0.9

棉竹镇

156

4.0

5148

3.4

全福镇

52

1.3

1337

0.9

童家镇

33

0.8

1061

0.7

九峰镇

100

2.5

2247

1.5

罗汉镇

33

0.8

546

0.4

临江镇

20

0.5

202

0.1

车子镇

157

4.0

9057

5.9

悦来乡

32

0.8

357

0.2

关庙乡

21

0.5

277

0.2

石龙乡

28

0.7

1048

0.7

剑峰乡

31

0.8

312

0.2

凌云乡

31

0.8

819

0.5

迎阳乡

10

0.3

54

0.0

九龙乡

10

0.3

64

0.0

普仁乡

19

0.5

182

0.1

平兴乡

26

0.7

386

0.3

杨湾乡

58

1.5

1889

1.2

图1-6  市中区法人单位分布

 

注:图中是街道办事处、乡镇法人单位个数占全区法人单位个数比重。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7%,比2008年末下降了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8.3%,提高了2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5 %,比2008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5.5 %,提高了1.5个百分点。

全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个体经营户数居前5位的依次是:柏杨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通江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苏稽镇,占全区39.8%;从业人员居前5位的依次是:柏杨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通江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苏稽镇,占全区52.5%。

 

表1-7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总计

18705

100.0

59054

100.0

张公桥街道

2318

12.4

7745

13.1

泊水街街道

508

2.7

1698

2.9

上河街街道

783

4.2

3815

6.5

大佛街道

233

1.2

1025

1.7

肖坝街道办事处

211

1.1

1200

2.0

通江街道办事处

1073

5.7

3938

6.7

柏杨街道办事处

2623

14.0

12483

21.1

牟子镇

404

2.2

1562

2.6

土主镇

245

1.3

860

1.5

白马镇

106

0.6

418

0.7

茅桥镇

208

1.1

619

1.0

青平镇

70

0.4

173

0.3

苏稽镇

653

3.5

3026

5.1

水口镇

163

0.9

587

1.0

安谷镇

343

1.8

827

1.4

棉竹镇

171

0.9

852

1.4

全福镇

102

0.5

362

0.6

童家镇

110

0.6

329

0.6

九峰镇

275

1.5

1023

1.7

罗汉镇

92

0.5

284

0.5

临江镇

28

0.1

72

0.1

车子镇

232

1.2

794

1.3

悦来乡

80

0.4

293

0.5

关庙乡

42

0.2

164

0.3

石龙乡

45

0.2

183

0.3

剑峰乡

48

0.3

104

0.2

凌云乡

92

0.5

475

0.8

迎阳乡

12

0.1

26

0.0

九龙乡

19

0.1

79

0.1

普仁乡

72

0.4

259

0.4

平兴乡

43

0.2

190

0.3

杨湾乡

74

0.4

406

0.7

  注:表中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7227户,占38.6%,从业人员13183人,占22.3%。

1-7  市中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图中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占全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比重(不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7227户,占38.6%)。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乐山市市中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乐山市市中区统计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60个,从业人员3243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1.7%和9.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48个,占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8个,占1.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个,占全部企业的0.4%;集体企业7个,占1.5%;私营企业244个,占53.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6%,外商投资企业占4.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31.4%。(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60

32431

内资企业

448

29922

  国有企业

2

84

  集体企业

7

131

  股份合作企业

1

38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167

9213

  股份有限公司

20

10073

  私营企业

244

10183

  其他企业

6

19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1179

外商投资企业

8

1330

 

图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6个,制造业42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6个,分别占1.3%、93.0%和5.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0%,制造业占86.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纺织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6.4%、13.9%和9.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460

3243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

291

      非金属矿采选业

3

18

      开采辅助活动

1

8

      农副食品加工业

29

1000

      食品制造业

24

79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

135

      纺织业

67

4504

      纺织服装、服饰业

1

4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

107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

680

      家具制造业

2

535

      造纸和纸制品业

9

19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

14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

1043

      医药制造业

13

246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5

6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8

231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6

142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15

      金属制品业

11

39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7

1656

      专用设备制造业

28

1492

      汽车制造业

4

19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

186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5317

      仪器仪表制造业

7

107

      其他制造业

4

6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

11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

299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

40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

54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1.98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29.2%(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301.9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6.29

      非金属矿采选业

0.10

      开采辅助活动

0.01

      农副食品加工业

9.82

      食品制造业

2.0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54

      纺织业

8.6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6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94

      家具制造业

0.4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7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2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3.88

      医药制造业

12.6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4.0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0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4

      金属制品业

0.73

      通用设备制造业

6.79

      专用设备制造业

9.68

      汽车制造业

0.8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8.1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2.57

      仪器仪表制造业

0.45

      其他制造业

0.0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4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6.0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5.5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9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1.6%,比2008年下降15.5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3.4%,比2008年下降15.4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为0.3%,比2008年下降0.1个百分点;制造业为-1.9%,比2008年下降13.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18.5%,比2008年下降32个百分点;(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1.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1.4

农副食品加工业

6.7

食品制造业

24.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8.1

纺织业

15.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5.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5.5

家具制造业

58.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3.5

医药制造业

8.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9

金属制品业

64.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4.6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0

汽车制造业

21.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3

仪器仪表制造业

7.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3.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5.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3

 

图2-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变化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或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6%。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58.1人年。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0.88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0.6%。

201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3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3.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84个,从业人员3290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6.9 %和3.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2.2%,私营企业占5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9%,私营企业占47.3%(详见表2-5)。

 

表2-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84

32901

内资企业

184

32901

国有企业

4

302

有限责任公司

79

12677

股份有限公司

5

4331

私营企业

95

15566

其他内资企业

1

2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8.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7 %;建筑安装业占14.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8.4%。

 

图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单位:个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8.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4%;建筑安装业占4.7%;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9%(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84

32901

      房屋建筑业

53

28944

      土木工程建筑业

16

1110

      建筑安装业

26

1552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89

1295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74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64.0%。(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78.74

房屋建筑业

61.59

土木工程建筑业

7.49

建筑安装业

8.53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13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3]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乐山市市中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乐山市市中区统计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30个,从业人员15212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01.9%和72.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4%,零售业占53.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4.0%,零售业占66.0%(详见表3-1)。

图3-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结构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30

15212

批发业

385

5167

   农、林、牧产品批发

41

35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2

166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

281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

1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

53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45

114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9

903

   贸易经纪与代理

9

113

   其他批发业

18

164

零售业

445

10045

   综合零售

61

213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1

47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4

40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1

34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5

61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15

449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1

11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4

43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

2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30

15212

内资企业

828

15145

   国有企业

8

1829

   集体企业

3

47

   股份合作企业

4

30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449

7292

   股份有限公司

35

542

   私营企业

269

4827

   其他企业

59

57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2

6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13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70.0%。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19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94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89.5%和353.7%(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14.13

批发业

54.19

   农、林、牧产品批发

2.3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6.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9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9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8.7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82

   贸易经纪与代理

0.54

   其他批发业

1.01

零售业

59.94

   综合零售

4.8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5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81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9.3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8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6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08

图3-2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结构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5个,从业人员513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44.1%和12.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5

5137

内资企业

85

5137

  国有企业

3

1980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3

29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48

2221

  股份有限公司

5

201

  私营企业

24

687

  其他企业

2

1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8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65.5%(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2.86

铁路运输业

-

道路运输业

15.45

水上运输业

12.16

航空运输业

-

管道运输业

-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0.35

仓储业

3.94

邮政业

0.9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302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3.3%和18.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5.0%,餐饮业占65.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3.9%,餐饮业占76.1%(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0

3027

住宿业

21

722

  旅游饭店

9

521

  一般旅馆

9

148

  其他住宿业

3

53

餐饮业

39

2305

  正餐服务

33

2051

  快餐服务

2

72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110

  其他餐饮业

2

72

 

图3-3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馆业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外商投资企业占1.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3-7)。

表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0

3027

内资企业

59

3023

   国有企业

4

126

   集体企业

1

17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9

2170

   股份有限公司

-

-

   私营企业

14

675

   其他企业

1

3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4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0.64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60.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1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2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92.0%和356.2%(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0.64

住宿业

5.11

  旅游饭店

3.73

  一般旅馆

1.23

  其他住宿业

0.15

餐饮业

5.52

  正餐服务

5.33

  快餐服务

0.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6

  其他餐饮业

0.1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2个,从业人员2597人,分别比2008年末下降71.8%和增长2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3-9)。

 

表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2

2597

内资企业

52

2597

  国有企业

-

-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6

1655

  股份有限公司

3

846

  私营企业

10

81

  其他企业

3

1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图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结构及从业人员情况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88亿元。(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6.8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5.7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5个。(详见表3-11)。

表3-11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55

货币金融服务

18

资本市场服务

-

保险业

37

其他金融业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5.63亿元(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365.63

货币金融服务

1284.30

资本市场服务

-

保险业

81.33

其他金融业

-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99个,比2008年末增长7.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4个,物业管理企业5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个,分别比2008年末下降27.7%、增长107.1%和81.8%。

201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7680人,比2008年末增长110.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879人,物业管理企业394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65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8.1%、301.3%和431.3%(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99

7680

房地产开发经营

94

2879

物业管理

58

3949

房地产中介服务

40

765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

其他房地产业

7

8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24.28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74.0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6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46亿元(详见表3-14)。

 

表3-14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24.28

房地产开发经营

274.06

物业管理

2.63

房地产中介服务

5.46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其他房地产业

42.13

 

图3-5: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结构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9个,从业人员4152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20.8%和62.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3-15)。

表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9

4152

内资企业

328

4146

  国有企业

7

911

  集体企业

2

85

  股份合作企业

1

10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170

1650

  股份有限公司

7

128

  私营企业

119

1162

  其他企业

22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6

 

图3-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内资企业法人单位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4.00亿元。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0个,从业人员472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43.8%和433.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3-16)。

表3-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0

4721

内资企业

110

4721

  国有企业

9

1043

   集体企业

1

1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5

777

  股份有限公司

4

59

  私营企业

23

597

  其他企业

38

224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6亿元(详见表3-17)。

 表3-17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8.46

科研和试验发展

-

专业技术服务业

2.9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55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6个,从业人员759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66.7%和142.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3-18)。

表3-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6

759

内资企业

56

759

  国有企业

-

-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25

311

  股份有限公司

2

74

  私营企业

26

349

  其他企业

3

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7亿元(详见表3-19)。

表3-19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0.57

居民服务业

0.0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50

其他服务业

0.03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比2008年末增长200.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个,比2008年末下降2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0人,比2008年末增长81.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231人,比2008年末增长20.6 %。

(二)资产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3亿元。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企业法人单位16个,比2008年末增长220.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5个。教育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95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290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0.33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12个,比2008年末增长300.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3个。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93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798人。

(二)资产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5.58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134个,是2008年末企业法人单位的26.8倍。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3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66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92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0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91个,从业人员 138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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