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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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主体 |
公开 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机构 职能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咨询电话:08332132674 监督举报电话: 08332138053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职能 | 办公室 |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 办公室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办公室 | |||||||
下属单位概况 |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 | 办公室 | |||||||
人事 信息 |
人事任免 | 任职单位、姓名、职务批准单位及受理意见反馈和投诉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组织人事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招聘公告公示 | 招聘实施主体、招聘对象条件、决策程序、意见建议反馈及监督投诉电话 | ||||||||
法规文件及解读 | 法律法规 | 国家有关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资格、教育督导、学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其他政策文件 | 区教育局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制定或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 | ||||||||
规划 计划 |
规划计划 | 规划发展项目、实施时间和范围、工作举措、责任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总结报告 | 项目概述、工作举措、取得成效、经验启示 | ||||||||
工作 动态 |
重大会议、活动、项目 | 重大会议、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及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 | 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 年度工作推进工作举措、主要成效及亮点。 | ||||||||
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 民生工程名称、推进进度、建设举措及成效。 | ||||||||
行政 处罚 |
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处罚;对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以及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实施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违反资产管理、招生等方面规定的处罚;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违规获取回报的处罚;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对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处罚;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 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组织人事股、教育股、内部审计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行政 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 | 每一项行政检查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政策法规科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行政 奖励 |
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 每一项行政奖励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公共服务事项 | 招生考试政策咨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咨询;民办学校设置审批中校长任职资格证明;招生政策咨询;教育资助政策咨询 | 每一项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行使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招生股、组织人事股、教育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依申请公开 | 政务公开指南 | 政务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内部 管理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计财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告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重点 事项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除涉密事项外,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结果予以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开栏 □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行权 改革 |
权力清单及 责任清单 |
包括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监督方式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网站 ■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 □档案馆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其他 |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
全社会 | ||
主要业务办理指南 | 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第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相关股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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