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市市中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机构: 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11-19 10:31 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污染防治措施,并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等方式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落实。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市相关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草拟了初稿,并经相关部门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该《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乐府发〔2019〕4号)

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9〕6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及目的

该《方案》具体包括:《乐山市市中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乐山市市中区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乐山市市中区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9个实施方案,分别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通过方案实施,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老百姓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更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打赢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量导向,联防联治,系统防治,分级管理,社会共治,到2020年,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9%以上,力争优良天数率达到8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分别比2015年削减28.9%、19.2%,完成市下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完成市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

打赢碧水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强河湖生态建设,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确保主要地表水体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0年底,全区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在100%;峨眉河、竹公溪、临江河稳定在Ⅲ类水质,磨池河、凌云河稳定Ⅳ类水质,泥溪河、剑峰河达到Ⅳ类水质。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0年,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干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以改善集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河道建设,实现集镇“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显著改善集镇水生态环境,大幅提升人居环境质量。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区集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系统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做好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设立、完善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进水源地周边综合整治。2020年,完成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不达标水源全面消除,基本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

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全覆盖,重点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的设施建设格局,到2020年,全区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率8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60%;新建污水处理设置3800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3810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85.436公里。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0年,力争实现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6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8%以上。

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能达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标准的工业企业及集群,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强化“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丰富并完善“区域—规划—项目”的环评制度,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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