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机构: 市中区大佛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04-15 10:38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指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环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大佛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了《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街道-村-组”主体责任,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分片包干到组,层层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使农民形成不敢烧、不想烧、不会烧的良好态势。2021年全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工作目标稳定在90%以上。

三、工作目标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途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辖区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日常工作。街道建立街道(各联村领导)、村(各村书记、主任)、组(各经济社社长)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技术知识等。

(三)加强综合利用。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以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利用为主攻方向,实施秸秆直接粉碎还田、离田还园还地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秸秆禁烧巡查、处置等机制,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五)探索利用机制。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中“鼓励各地创新方式,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户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的要求,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等多种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提升耕地地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