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9-02 16:40 字体: []

2021421,国务院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1日修订后的《条例》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对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大幅提高了土地违法成本,体现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切实保护耕地的理念。

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修订前的《条例》第四十二条对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规定为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这次修订,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从原最高每平方米30元,改为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标准大幅提高。这意味着,从91日起,违法占地100平方米最高可能会受到10万元的处罚。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新增加了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处罚规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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