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郑重告诫,做到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市中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防火命令》)。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市中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发布防火命令很有必要。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增加大佛街道和绿心公园为我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起草了《防火命令》,已征求区级各成员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防火命令》共包含十一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对森林防火期、防火范围、野外用火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防火命令》尤其对如何落实防灭火责任;怎样进行宣传教育;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隐患治理、追责问责等作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