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注意啦:烟花爆竹这些地方不得燃放!
庚子鼠年渐行渐远,辛丑牛年悄然而至,处处张灯结彩,年味渐浓。过年啦,很多人都想着放鞭炮放烟花。那今年哪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呢?有什么要求呢?
一、禁放区域:
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乐山大佛景区;全福街道及牟子镇绕城高速内侧;大佛街道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钓鱼台社区、明月村、鞍山村、永安村、棕桥村、大佛坝村;苏稽镇饶坎村、楠园村、卫东村、新联村、双江村、徐浩村、红专村、青峨村、石鼓寺村、雷坝村、新桥街社区、苏稽街社区、原杨湾乡集镇建成区;棉竹镇张铺儿村、高坝社区、袁坝村、九百洞村、原棉竹铺社区;水口镇水口场社区、原谢村、原金坝村范围;乐山市明月公墓、乐山市人民公墓范围。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在林区等防火重点区域范围使用火源,燃放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婚丧、喜庆等活动时,应当提前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并主动劝导外来亲戚朋友严格遵守。
八、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请拨打110或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在此也温馨提醒大家:为了守护我们的“嘉州蓝”,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