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的函
朱丹、商旭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通江街道自建还房小区及背街小巷污水管网升级改造的建议”,我单位已办理,按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乐府通〔2014〕1号)有关规定,主城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土地利用、城市管理活动,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管理。目前,我市主城区内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均由市级相关部门全额收取,主城区内包含自建房小区和老旧小区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均由市级部门直接
实施,老旧小区内部改造由我区负责组织实施。
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属于“海绵城市”示范建设、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债券等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范围。2015年—2022年,市财政已累计投入约18.1亿元,用于支持污水管网运维及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要求和四川省老旧小区相关认定标准规定,居民自建住房不属于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范畴,因此,暂不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依据《研究非市政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乐府议〔2020〕27号),城镇公共排水设施由乐山城投(集团)公司负责维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自建还房小区、老旧小区)内部管网及支管范围内的设施,由市中区政府组织产权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中心城区自建还房小区综合治理。
自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启动以来,我区结合实际,大力开展自建还房小区综合治理。2018年至今,共投入1200余万元对中心城区80余个自建还房小区的环境卫生、垃圾收储、雨污管网、道路、便民摊点等进行升级改造,疏通雨污管网30余公里,更换各类窨井盖300余个,同步拆除违章建(构)筑物12000余平方米,清理牛皮癣等小广告20000余平方米,极大改善了自建房小区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
(二)全面开展中心城区自建还房小区普查。
目前,我区正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要求,分期、分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为摸清中心城区自建还房小区底数,我区结合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步对居民反映强烈、需要通过工程治理进行改造的自建还房进行摸底调查并逐一建立台账。经调查,我区现有需改造的自建还房小区71个,主要分布在通江街道、绿心街道辖区内,普遍存在道路破损、道路积水、排污管网和化粪池堵塞等问题,涉及房屋1608栋、32000余户,建筑面积约140万平方米,雨污管网90余公里,道路30余公里。
(三)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宣传查处。
我区认真配合市城管局开展自建房小区餐厨垃圾规范处置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刊载、印发宣传手册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居民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合理分类、餐厨垃圾规范处理等相关知识,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认识。同时,协助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餐厨垃圾违规收运处置的查处工作,严查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沟渠、河道、公共厕所的行为,严查未取得餐厨垃圾相关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营和处置的行为,共取缔了6家餐厨垃圾违规处置点,纠正了多起违规倾倒餐厨垃圾的行为,有效防止了餐厨垃圾堵塞雨水、污水管道的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将组织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自建还房小区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的产权人责任,及时对小区内部及支管范围内的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同时,待自建还房建设主体确定后,赓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谢谢你们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方贵旭;联系电话:139813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