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符合各级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拟通过综合评分法方式采购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商,为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提供审计服务,审计项目按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总数的30%进行抽审,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抽查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总投资:1.032亿元。
项目个数:52个。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各镇(街)。
采购控制价:8万元。
项目内容:完成常态化帮扶项目抽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20日。(工期延长不另增加费用)。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或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确认)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良好商业信誉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121297730@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内容包含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书复印件;
3.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四楼小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必须参加。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90615769
五、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省级财政部门(或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确认)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企业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评分细则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竞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10.报价表。
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六、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依据该项目综合评分细则对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40%) | 40分 |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40分。 2、其他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 3、评审基准价: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32%) | 3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 | 技术评分因素 |
①审计思路 | ||||
②审计目标 | ||||
③风险评估 | ||||
④审计重点 | ||||
⑤审计方法 | ||||
⑥审计质量控制 | ||||
⑦人员配备及分工 | ||||
⑧审计进度计划 | ||||
以上八项内容无缺失且无缺陷的得32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的扣2分,单项扣完为止。 | ||||
3 | 质量控制方案8% | 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 | 技术评分因素 |
①审计计划控制方案 | ||||
②现场工作质量控制方案 | ||||
③审计报告质量方案 | ||||
④档案管理质量控制方案 | ||||
以上四项内容无缺失且无缺陷的得8分,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的扣1分,单项扣完为止。 | ||||
3 | 人员配备(10%) | 1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人员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2、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中每具有一个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得 1分(最高得4分),每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从业经验的人员得 0.5分(最高得 2分),每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从业经验的人员得 0.5分(最高得 1分)本项最高得 7分。(同一人员提供不同证书,按分值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人员在申请人单位任职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
注:以上人员不能重复得分。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分。 | ||||
4 | 履约经验(10%) | 10分 | 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具有1个工程类项目审计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