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乐山市市中区五里山石英砂厂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深部新增资源量协议出让公示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9-10 字体:[小中大]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10号)要求,经乐山市市中区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绿化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同意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以协议方式出让乐山市市中区五里山石英砂厂水泥配料用砂岩矿475米至437米深部新增资源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基本信息

出让人: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

二、受让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五里山石英砂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26757637194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五星村3组501号1层

法定代表人:游林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五里山石英砂厂

开采矿种:水泥配料用砂岩

开采规模:10万吨/年

地理位置: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五星村

矿区面积:0.1546平方千米

原采矿许可批准开采标高:500米至475米

本次协议出让新增资源开采标高:475米至437米

协议出让拐点坐标如下(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3284959.12

35391031.46



2

3285099.12

35391101.46



3

3285289.12

35390531.46



4

3284959.12

35390376.46



*

475

437


1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范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在矿区平面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仅通过向下调整标高扩大矿区范围,符合协议出让矿业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为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或者矿业权合理设置等,需要在登记的开采区域深部、上部继续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在其周边进一步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出让矿业权。(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第三条“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砂岩,为水泥生产专用配料原料,不属于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不受该除外条款约束,扩界范围内存在资源量,满足协议出让适用条件。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 号)及《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10号)要求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2日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至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异议材料应当载明异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提交或者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833-2481093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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