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
第55号提案的答复
黄家敏委员:
你提出的“事业人员待遇不公的问题”已经收悉,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车改方面,根据区车改办(区发改局)提供政策解释,根据国、省车改政策,现对事业人员暂无相关政策。
2.关于医疗补助问题,根据区医保局提供政策解释,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公务人员享受的一种特殊待遇。我区严格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我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01〕9号)和乐中府发〔2002〕91号文件精神执行,我区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在2011年开始实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在享受现有补助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每年底按公务医疗补助资金结余的一定比例,平均划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现事业人员暂无此政策。
综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都作为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分子,都为市中区发展作出了贡献,您提到的相关待遇由于现行政策暂未出台,我区将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呼吁事业人员相关待遇的政策支持。
谢谢您对事业人员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辜智莉 联系电话:0833-2131732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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