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00:00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
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
第48号提案的答复
赵有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每年三月十二日(植树节)意义的宣传”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3月12日是我国第41个植树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制定2019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3月12日,以“义务植树创绿色发展 植绿护绿建美丽市中区”为主题,利用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在市中区剑峰乡五星村2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市中区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及部门机关干部职工、学生代表等共计180余人参加活动,营造良好植树造林氛围,辐射带动全区各乡镇、社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为提高群众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推进市中区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广泛动员,大力实施绿秀嘉州行动,引领带动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
谢谢您对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霖 联系电话:2128201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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