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7-08 16:58 字体: []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73号)以及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017)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要求,各镇、涉农街道严格鉴定补贴对象、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实补贴面积进行确定。

(四)兑付方式和时间。各镇和涉农街道办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对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根据下达资金测算出每亩补贴标准,再返回镇和涉农街道,镇和涉农街道再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通过乐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平台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的社保卡上,力争六月底前全部兑付到户。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搞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负责方案制定、兑付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镇和涉农街道作为辖区内的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补贴面积的核实、申报、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等工作,且补贴面积公示工作必须做实,不能流于形式,确保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失,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核实补贴面积,杜绝出现因面积不实而出现的农户上访的事件发生,对上报补贴面积、补贴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培训。通过技术培训、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建立农业补贴QQ群,通过网络平台,更方便、快捷的指导和培训镇、涉农街道具体负责补贴发放的工作人员,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三)强化补贴信息管理。各镇和涉农街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监督检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及时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取消其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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