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11-09 10:59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在我区落地实施,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87号)和《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16号要求,并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我区“6+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工作任务

2021年,我区培育高素质农民52人,其中,省级农业经理人培训2人,市级农业经理人培训6人,区级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训44人。

三、资金安排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S〔2021〕-293号)执行。指导性补助标准定为:经营管理型培训 3700 元/人,农业经理人8000元/人。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16号)安排,2021年省厅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19万元,其中,省级农业经理人培训费1.6万元,市级农业经理人培训费4.8万元,区级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训费12.6万元。

四、重点工作

(一)遴选机构。区级培训机构的遴选。根据《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川财规〔2021〕11号),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属于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预算经费未达集中采购限额(服务类30万元)标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自主采购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结合我区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制定教学方案和培训计划(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授课专家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培训机构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不得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省、市级培训任务,按照文件要求由省、市主管部门负责培训机构遴选。

(二)遴选对象。2021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类型为经营管理型和农业经理人培训。将年满16周岁,正在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作为遴选对象,在全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以家庭农场经营者、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及农机手等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其示范带动和增收致富能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建设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助推乡村产业体系构建和基层治理人才培养。

(三)开班计划。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报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开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开展培训,将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等内容公示上墙。

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规定,设计培训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

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区农业农村局为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四)班级管理。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3项管理制度,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组织管理、教学辅助和日常管理工作),学员考勤制度(学员每天实行上、下午考勤,由指导教师和随堂教师共同签字确认,考勤不合格的,取消参训资格),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学员签字存档)。

(五)培育形式。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分类分层分模块按周期实施培训,推广分段化、专业化、模块化、小班制培育模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教学、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实习实践场所、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利用“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确保线上学习效果,保障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有效结合。

(六)培训师资。我区把院校教师、推广机构专家、具备农业相关政策理论水平的行政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专业导师,以及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田秀才”、“土专家”择优纳入师资库。培训机构选聘的理论教师须具备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不得低于培训师资总人数的30%。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及时淘汰不合格教师,补充优秀师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培训教材。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产业发展需求,按照“规范、先进、实用”原则选择培训教材,确保每个学员一套。

(八)考核颁证。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

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考评。

4.证书颁发。以上3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

(九)信息档案。1.培训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在培训班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维护本级培训对象、机构、基地和师资数据库。培训机构要及时录入培训班、培训学员、教师课程安排等信息。

2.完善学员档案。培训机构按照学员学籍档案管理目录建立学员档案,包括:班级学员名单,高素质农民培训申请表,学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考试试卷、参训学员培训效果评价表、培训心得体会、培训合格证书等内容。

3.建立班级档案。培训机构按照班级档案管理目录分班次建立班级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师授课教案、教师资质、学员签到册、培训台账、培训照片、班级小结等内容。

(十)提升效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惠农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的壮大和发展。积极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鼓励学员积极参与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做到学用一体,知行合一。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发挥作用,助推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促进培训工作与时俱进创先创新。

五、实施进度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6—8月),编制实施方案,遴选培训机构,遴选培训学员,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搞好组织发动。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10月),选派学员参加省、市级调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任务和培训专业,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育对象、组织培训实施。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12月),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后续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和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等,并通过多种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班级课程内容设置,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工作人员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对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督促培训机构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制,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把握教学计划和实施节奏,不具备开班条件的,可适当延期组织培训,对涉及食宿、交通、实训等各环节教学全面排查和全程监督,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保障参训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强化项目监管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培训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考评,完成延伸绩效管理,接受市局复查和省级综合考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先进经验和良好作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专栏、网络、微信、会议等多种渠道,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的宣传,广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模式、经验和成效,以推动项目实施,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