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22〕2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乐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雷建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宇飞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唐 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先 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金 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蒋万华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
李永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岑正山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 杰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永红 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胡 永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景周 市林业园林局总工程师
袁 超 市农科院副院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后继接任同志自动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程序撤销。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