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 发文日期: 2022-12-26 15:25 字体: []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峨府土〔202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2022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市高桥镇汪坎村4、6组,寨子村2组,严寺村村集体;符溪镇向阳社区集体;绥山镇荷叶村8组、赵河村7组,共计3个镇6个村(社区)5个组及2个村(社区)集体农用地1.2300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144公顷,园地0.7108公顷、林地0.5048公顷),作为峨眉山市2022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村公共设施用地)。

三、你市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依法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