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服务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将乐山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乐山市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乐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乐山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职责并入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公平竞争审查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垄断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面的协调领导、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探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提高审查效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打击传销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和跨市打击传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组 长:雷建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梅小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周兴复 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刘 卫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 伟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杨国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石 宪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 群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 维 市经济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李 想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副局长
罗仕金 市教育局总督学
吴雁冰 市科技局副局长
任 巍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玉琴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红霞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耘加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胡 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周 燕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王 静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书记
熊 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涂泽江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沈 虹 市水务局总经济师
甘 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 宇 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旭峰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王文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 君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宇杰 市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
余 强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潘思印 市医保局副局长
吴 翔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琴丽 市通发办副主任
李传军 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远谋 乐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三、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