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重点
2020年7月28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标准
你的退休养老金具体可以增加多少,请看以下标准:
市中区符合增加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涉及机关事业5106人、企业50859人。
调整要求
1.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且确定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2.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机关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人员按企业退休人员计算调资标准(其中缴费年限部分暂不调整,待新算法出来后补调补发);
4.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5.截止2020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发放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预计将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市中区在明(31)日到账,请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