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乐山市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1-08 16:37 字体: []

本次印发的《乐山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是全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修订背景

20211011,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府发〔202112,对我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总体原则、体制机制等进行明确。我现行总体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机构改革后,级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下实际,修订并发布新的区总体预案十分紧迫且非常必要。

二、修订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快健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三、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国、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四、修订过程

(一)征求意见。20211015日,征求了有关区级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的意见,其中5个区级部门(单位)提出了建议意见,我局采纳了6条建议意见,对1条未采纳的建议意见,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组织专家评审。20211027日,组织3位行业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讨论会商,认为《预案》符合乐山市市中区区情,总体编制结构合理,阐述详细,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三)通过区政府常务会。20211030日,《预案》经区政府十届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修订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9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附则和附件,明确了我区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体系架构和全过程响应程序。

(一)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规范全区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以及组织指挥机制。

(三)运行机制。明确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内容。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时,信息报告、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紧急状态、应急结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与举措。

(四)准备与支持。明确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方面应当采取的保障措施。

(五)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修订等方面内容。

(六)宣传和培训。明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列举宣传培训的内容及方式。

(七)责任与奖惩。明确对突发事件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集体和个人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明确总体预案的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

(九)附件。列举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及内容、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参考模板图和应急响应参考流程图。

六、修订主要特点

一是机构改革后强调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制机制,修订后的总体预案相关规定要求的表述更细化、更全面;

二是扩大了适用范围、细化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将应急委工作构架纳入预案中,同时将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统一归并,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

三是根据省市总体预案,此次修订区预案体系分为区总体应急预案、18个专项应急预案、5个应急保障预案(按专项预案管理),以及16个区级部门应急预案,并明确了区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保障类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其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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