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确保市中区如期圆满完成“十四五”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
二、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6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乐府发〔2022〕14号),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市中区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促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健身需求。
三、主要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构成。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包括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域化行动、实施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行动、实施科学健身服务普及行动、推动“体育+”融合发展行动。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支撑、加强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