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关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机构: 市中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3-09 16:09 字体: []

38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乐中府发〔20232号),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区长舒东平为组长的乐山市市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还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李威巍为组长的乐山市市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基本单位清查工作。《通知》的印发,标志着乐山市市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通知》指出,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通知》细化了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部门普查分工职责。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普查重大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要准确把握普查总体安排,明确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分阶段有序开展普查。

《通知》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二是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三是做好成果应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进一步发挥普查成果的重要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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