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9日起施行。
一、背景与目的
《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2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4年2月19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管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并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而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在此背景下,四川省对原有的《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出台了新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5章38条,相较2014年出台的规定,新增5条、修改27条、删除1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
1.调整制定主体及权限,将制定主体由省级行政机关扩大到省、市两级行政机关,并增加县级行政机关适当细化权限。
2.增加实体性控制,要求总结运用行政执法实践经验,提高裁量权基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完善程序性要求,明确行政裁量权基准一般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特殊情况下以规章形式制定。
2.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
1.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载明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
2.对直接适用基准将导致行政执法行为显失公平或明显不符合常理常情的,可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调整适用。
3.主动适应行政执法信息化发展和智能化转型,对借助智能辅助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的行政裁量权行使提出要求。
3.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要求,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7类行政权力的裁量权。
2.明确了各类行政权力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主要内容和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
4.强化行政裁量权基准监督:
1.加强对行使行政裁量权的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2.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后评估,建立动态调整制度。
3.加强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创新与亮点
1.扩大制定主体与细化权限:将制定主体由省级行政机关扩大到省、市两级,并赋予县级行政机关适当细化权限,增强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实体性控制与程序性要求并重:通过总结运用行政执法实践经验,提高裁量权基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明确制定和适用的程序性要求,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适应信息化与智能化转型:对借助智能辅助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的行政裁量权行使提出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推动了行政执法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4.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通过加强内部层级监督、社会监督、后评估以及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范行使和有效监督。
四、实施与展望
为推动《规定》的落地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四川省司法行政部门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指导监督作用。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职责。
未来,四川省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推动行政许可便捷高效、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行政强制精准有效、其他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同时,积极适应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和方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是四川省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它将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提供更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依据和标准,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